1.为保证我院《2011年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设计管理规定》的顺利实施,生产管理部现将我院涉及综合设计和专项设计的批准人名单示下:
授权批准人
院级: 张瀑、吴体、何开明
设计一所: 杨琼
设计二所: 刘霜艳
地基所: 范燕红
预应力所: 全理
工测所: 陈述清
结构所: 何林
抗震所: 凌程建
节能所: 于忠
2.《建科院设计文件用印表》和图纸的“批准人”必须统一,如遇到所级批准人无法签阅图纸或者用印表的时候可以找院级批准人签阅。
3.2011年11月1日起正式启用《2011年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设计管理规定》和《建科院设计文件用印表》,请各部门注意,院内网上可以下载,或者与生产管理部联系(83370208)。
生产管理部
201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