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各相关部门:
由科研开发室编制完成的《与业务相关的常用法律法规及标准目录》(2007.04版),包括12项法律法规和8类236个规范标准目录,依据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现予批准发放,请各部门在业务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在科室内互相传递标准规范更新信息,并即时将已经废止的规范标准进行标识或撤离工作场所。
2007.04版本标准目录中,新列标准7项,更新标准2项,均用红色字体进行了标识,请各部门注意加以识别。
发放的电子版本《与业务相关的常用法律法规及标准目录》(2007.04版)作为院质量管理体系受控文件之一,请各部门妥善保管,禁止随意更改。以往版本标准目录同时作废。
如有关于标准规范的更新信息,请及时汇总于科研开发室。
特此通知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下载《与业务相关的常用法律法规及标准目录》(2007.04版):upload/2007_04/temp_0704291513529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