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各支会:
我院于2013年七届三次职代会上续签了《集体合同》(期限3年),2015年七届六次职代会上续签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期限1年),按照《工会法》、《集体合同条例》的相关规定,今年职代会上将续签《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就《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条款修订征求全体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请各位支会主席、支会委员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于1月15日中午12:00前将收集的意见汇总后交工会办公室。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