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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六届工会女工委员会分工的通知

[日期:2005-09-27] 来源:  作者: [字体: ]
川建研工〔2005〕22号 川建研工〔2005〕22号
关于第六届工会女工委员会分工的通知

 

工会各支会:

为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加强工会女工委的集体领导,在工作中做到既分工负责,又团结协作,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的作用,结合我院工会女工委员会工作的实际情况,经院工会女工委员会讨论,对第六届工会女工委员会委员的工作作如下分工:

女工委副主任刘志燕同志:

主管院工会女工委员会全面工作,并分管女工委组织工作。

女工委委员刘晖同志:

分管女工委的安全生产和女职工技术创新工作。

女工委委员陈慧平同志:

分管女职工维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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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委委员姜  冰同志:

分管女职工宣传工作。

女工委委员杨  娟同志:

分管女职工信息联络工作。

特此通知。

 

 

 

                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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