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研党〔2007〕8号
院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四川省集体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建立院《集
体合同》履约监督委员会,现将其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张 扬(纪委书记)
成 员:邓 莉(工测所主任工程师)
彭泽益(监审科长)
蒋志军(支部书记)
陶继勇(建科公司副经理)
特此通知。
二○○七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