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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未报账单据的报销说明

[日期:2012-02-17] 来源:  作者: [字体: ]
      根据集团报销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请各业务部门在2012年2月底前将2011年下半年收到的餐饮、过路费、汽油发票等尽快到财务部进行报销处理。对于2011年上半年的报销单据,原则上不再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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