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研院〔2011〕55号
院工会:
李宏富,男,1951年7月出生,1969年3月参加工作。现年满60周岁,实际工作年限42.42年,符合《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中关于干部退休的条件,经集团审批同意退休。从2011年8月1日起,按成都市社保有关政策享受退休相关待遇。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员工 退休 通知 |
抄送:财务部,院办,物管部。 |
(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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