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所属四川省建筑新技术工程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现任职人员任期届满,为有利于公司发展,经第106次院务会研究,决定开展四川省建筑新技术工程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四川省建筑新技术工程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岗位根据《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川建研党(2009)35号)规定进行选聘。选聘工作遵循《四川省建筑新技术工程公司总经理选聘方案》(附件)实施。
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职工,可自愿报名参加选聘,相关部门和单位也可民主推荐。院办公室受理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5月12日。报名地点:院办公室。
联系人:郭灵,电话:83331213 1205(内线)
三、报名人员资格初审结果于2011年5月16日公布。
四、选聘将进行考核。由院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届时通知。
五、本次选聘信息均在院张贴栏和内部网站及时公布。
附件:
四川省建筑新技术工程公司总经理选聘方案
为保证我院所属四川省建筑新技术工程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岗位的人员选聘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川建研党(2009)35号)规定,现制定选聘方案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四川省建筑新技术工程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1人
二、选聘岗位的职责
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
全面负责公司各项行政管理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确保公司管理目标和发展目标顺利实现;组织制定、完善公司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制订、组织实施公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目标;负责公司重要行政、经济文件审批等。
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1、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工作经验、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身体素质。
2)能正确行使权力,清正廉洁;有民主作风,能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
3)身体健康。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上。
2、任职资格
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具有6年以上技术工作或企业管理工作经验;有院中层管理工作经历(一直担任副职的,任职需3年以上)。
四、选聘范围及报名
不限现有部门和岗位,我院在册且在岗员工个人可自荐;院属各公司、部门、研究所可讨论推荐提名。
院办公室受理个人自荐和民主推荐报名。
五、选聘工作程序及进度安排
1、发布公告
院办公室采用公开张贴、院内部网站发布等方式向全院公开发布选聘信息,同时受理报名。
公告发布时间距报名截止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资格初审
院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在报名截止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名人员资格初步审查。
3、初选考核
初选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初选考核小组由部分院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党委办公室和院办公室负责人组成。初选考核的方案由初选考核小组负责制订,报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考核具体时间由考核小组确定。院办公室组织协调。
4、确定考察人选及聘任
院务会根据推荐报名资料和初选考核结果讨论确定任职考察建议人选。院党委组织考察、讨论。
根据院党委对拟任人选的讨论审定情况及意见,由院行政决定并履行聘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