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地基基础研究所行政负责人选聘方案》及相关工作程序,现将我院选聘地基基础研究所行政负责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研究所行政负责人(所长或副所长)(1名)
二、主要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地基基础研究所的行政管理工作;
2)组织协调全所成员完成经营、生产、科研各项任务;
3)协助所主任工程师开展技术管理;
4)承担责任范围的安全、稳定等综合管理工作;
5)组织承担院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参加选聘基本条件
1)所长应具有与本所从事主业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工程或研究系列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所长应具有与本所从事主业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6年以上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经验;申请所长岗位的,应在副职岗位工作3年以上;
3)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上。
四、选聘范围及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职工,可自愿报名参加选聘,相关部门和单位也可民主推荐。
报名截止时间为
联系电话:郭 灵 83370167 (1707)
五、对报名人员初审结果于
六、选聘将进行初选考核,由院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届时通知。
七、本次选聘信息均在院张贴栏和内部网站及时公布。
院办公室
201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