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研职改[2003]79号 |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适应企业管理,改进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结合实际情况,针对近年职称评审中,尤其是工程技术类评审中的一些问题,提出具体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评审的人员范围问题 1、随着企业劳动关系的确立,包含自有职工和外聘人员在内的员工,凡是在我院及全资子公司设置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均可以根据任职条件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外聘人员申报职称时,同样应提供职称条件要求年限的专业技术年度考核相关资料。 2、根据(《关于转发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和印发我省〈 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川职改[1991]8号),原以“工人”身份录用,但已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定年限的员工,可任职条件申报技术职称。考虑我院科研生产的实情,符合下述基本条件的,可以申报技术员职务资格: (1) 具有高中学历(毕业); (2)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以上; (3) 近四年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关于申报中高级职称提供论文的问题 1、按照职称申报的基本要求,申报中级或高级职务应提供反映自身专业技术知识和能力的论文。其中,申报中级职称的论文不少于1篇;申报高级职称的论文不少于2篇。根据科研院所的特点,申报职称提供的论文应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正式发表。 2、申报职称提供的论文必须与本专业工作直接有关,并且保证论文的真实性。对剽窃、抄袭论文的,一经发现取消职称申报资格。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问题 1、根据《关于开展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职改[2000]9号)、《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办发[2003]186号)文件精神,从2001年起,专业技术人员除了符合免试或暂不要求的以外,均必须参加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成绩合格,才可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 2、对于申报初级职称的人员不要求职称外语考试;对于初次评聘职称的人员暂不要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3、应当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人员,若不能提供两项考试合格的有效证明,一律不予受理其职称申报。 四、申报“正高级工程师”的问题 1、1999年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切实做好恢复提高部分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职务工资工作意见的通知》(川办发[1999]78号),恢复了我省“正高级工程师”,(或习惯称“教授级工程师”)推荐工作。该项工作已纳入正常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每年开展,同期申报。符合推荐条件的高级工程师均可按时申报。 2、在职高级工程师申报“正高级工程师”的推荐条件为: 1)任高级工程师5年以上;任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职称外语A级、计算机应用能力A级考试合格(符合免试条件除外); 2)具有指导本专业其他高级工程师工作,或培养、指导研究生的能力; 3)工程技术岗位业绩突出,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贡献者;②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两项以上的主要贡献者;③国家级优秀设计奖、优质工程质量奖或省级优秀设计、优秀工程质量奖两项以上的主要贡献者;④在全省本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和知名度;⑤任职以来主持开发、研制的新产品成为本行业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⑥产品结构调整、换代适应市场需求,其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且因此得到重奖的人员。 申报人员对业绩材料应当特别重视,必须备齐相关的业绩证明,提供各种奖项的个人获奖证书或单位的证明文件(须能够证明本人为主要贡献者)。 五、职称评审中实行公示的问题 为了促进职称评定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提高评审质量,从2004年起,我院凡是申报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正高级工程师”)人员的情况都将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任职以来的业绩贡献等。 公示一般在我院进行职称推荐评审之前。公示期不少于七天。对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院职改部门和监察部门及时进行核查落实。 二00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