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设计一所、地基所、预应力所、结构抗震所、财务部、发展与经营管理部、院办公室因业务工作需补充人员,需求计划已经院长办公会审定(详见“2011年人员需求计划(2010.11.25)”)。
根据我院《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办法》(川建研院(2009)74号),人员补充遵循“先院内部招聘,后院外社会招聘”的原则进行。内部招聘不能满足要求时,方可对外社会招聘。
院内部招聘对象为院(含院属公司)自有职工。内部招聘工作参照《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办法》规定的笔试、面试及审定程序进行。
符合该岗位需求条件,并自愿参加招聘的员工,请于
院办公室
二0一0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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