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研院〔2007〕55 号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选聘院科研、生产、经营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工作程序》和《选聘院科研、生产、经营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已经院领导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该项工作从发文之日起开始。
特此通知。
附件:1.选聘院科研、生产、经营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工作程序
2.选聘院科研、生产、经营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1
选聘院科研、生产、经营管理部门
负责人的工作程序
为了有效开展我院科研、生产、经营管理部门负责人选聘工作,按照民主推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以及干部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院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采用公开张贴、院内网站发布等方式向全院公开发布选聘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距报名截止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院办公室接受个人自荐和民主推荐报名,并按我院《设立院科研、生产、经营管理部门的方案》(川建研院【2007】48号)的规定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以公告形式公布初审结果。
三、面试。
初审合格人员均参加面试。
面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为主。具体内容、形式由该岗位主管院领导根据专业、岗位特点确定。
面试人员由该岗位主管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四、确定人选及考察。
院长办公会根据面试结果确定各岗位1~3名人选,并公示。
参照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考察任免规定,由院党委进行考察、讨论,提出拟聘的建议人选。
五、由院行政决定并履行聘任手续。
附件2
选聘院科研、生产、经营管理部门
负责人的公告
根据我院《设立院科研、生产、经营管理部门的方案》(川建研院【2007】48号)及相关工作程序,现将我院选聘科研技术部、生产管理部、发展与经营管理部三个职能部门负责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说明
1.科研技术部负责人(1名)
工作职责:负责科研技术部的管理工作,协调院科研和技术管理工作。
报名条件: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下同)学历;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在我院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应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科研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组织管理经验。
2.生产管理部负责人(1名)
工作职责:负责生产管理部的管理工作,协调院生产管理工作。
报名条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在我院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应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经验。
3.发展与经营管理部负责人(1名)
工作职责:负责发展与经营管理部的管理工作,协调发展与经营管理工作。
报名条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在我院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经验。
以上岗位均享受院二线职能部门中层管理人员各项待遇。
二、选聘范围及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员工均可自愿报名参加选聘,各部门和单位可从全院范围民主推荐。
报名截止时间为
联系电话:郭 灵 83370167 (1707)张得万 83331213 (1205)
三、对报名人员初审结果于
四、选聘将进行面试,由院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届时通知。
五、本次选聘信息均在院张贴栏和内部网站及时公布。
科研、生产、经营管理部门负责人自荐、推荐表
序号 |
自荐、推荐人选 |
自荐、推荐岗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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