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研院〔2005〕29 号 |
关于成立危旧房改建工作机构的通知 |
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确保生活区危旧房改建工作的顺利进行,经2005年4月29日第30次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生活区危旧房改建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生活区危旧房的改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改建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改建过程中的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二○○五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 成立 危房 改建机构 通知 抄送:院领导,顾问总工程师,院长助理,工会,纪委,团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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