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财务处:
彭光碧,女,1952年5月出生,1970年9月参加工作。现年满55周岁,实际工作年限36.75年,符合《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中关于干部退休的条件,同意退休。从2007年6月1日起,按成都市社保有关政策享受退休相关待遇。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