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各部门、各单位:
经第104次院务会研究决定,院领导的行政分工如下:
院长王德华,全面负责院行政工作,主持日常行政。负责人事管理、发展与经营工作。分管院办公室、发展与经营管理部、检测中心和质检站。
副院长邓胜权,负责薪酬和社保、物业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院危房改建工作。分管物业管理部、危房改建办公室。
院长顾问高永昭,协助院长的行政工作。重点负责青白江中试基地建设;指导院科研技术管理工作。
副院长张瀑,负责生产、安全和质量工作。分管院生产管理部。
总工程师吴体,负责科研技术、工程技术标准、学会协会、质量监督工作。分管科研技术部。
总会计师叶兴坤,负责财务、资金和债权债务工作。分管财务部。
纪委书记张扬,受院长委托,负责监察、审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分管监察审计部。
工会主席李宏富,受院长委托,协助副院长邓胜权的危房改建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