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司“关于商请派出震后受损房屋安全鉴定评估专家指导青海玉树地震灾区有关工作的函”(建质抗函〔2010〕31号),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的安排,我院吴体总工程师和西南交通大学建设工程质量事故鉴定中心张扬总工程师赴玉树地震灾区交流、指导和帮助震损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在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现场鉴定专家的大力支持、关心和密切配合下,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一、为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带去主要用于指导农房重建的参考资料、主要用于制订玉树灾后重建相关文件及规定的参考相关文件和主要用于灾后重建相关政策制订的研究报告资料。
二、专家指导小组向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现场从事鉴定工作的人员介绍了汶川地震后,建筑物鉴定、加固、拆除的相关做法及经验。
三、专家指导小组到达现场后,对受灾最严重的结古镇的房屋震害情况进行了现场实地调研,并与现场具体从事鉴定工作的青海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甘肃土木工程研究院等单位的专家进行会商。初步表明:玉树地区的房屋抗震能力较差,其民房多为土木结构、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结构(双排孔小砌块),有部分房屋为砖木结构;同时,由于房屋屋盖采用藏式传统作法,在屋盖上覆盖有较厚的黄泥,导致屋盖很重;房屋的抗震构造措施薄弱,多数民房没有抗震措施。总的来说,玉树地区的民房呈现出结构体系混乱、屋盖重、抗震能力差的特点,房屋震害比较严重。
四、结合玉树建筑物震害实际,明确鉴定工作思路
专家指导小组在现场震害调研工作基础上,对前期已开展的工作进行了调查和会商,结合鉴定对象的实际情况(绝大多数民房为砖木、土木、双排孔小砌块等)以及灾后重建工作受到季节限制从而导致允许鉴定工作时间有限等具体情况,明确了本次所做鉴定工作的深度仍为应急鉴定工作,同时,对于部分房屋的鉴定工作,其深度可适当加深(如引入结构体系、结构传力途径等方面的内容),以使鉴定所下结论应便于后续的拆除或加固工作的开展。
五、对于保护性建筑的鉴定提出指导意见
本次地震灾区为民族地区、存在较多寺庙,且部分寺庙建筑有较为悠久的历史,如结古寺的桑周嘉措经堂就已有500多年历史。针对这一具体情况,专家指导小组对于保护性建筑的鉴定依据、鉴定方法等提出了建议意见,尤其强调了对于历史建筑、文物建筑进行鉴定加固时应注意的问题。
六、介绍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过程中的一些经验和应注意的问题
向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介绍了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过程中的一些经验,以及重建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些困难。如农村重建工作中,统规统建、统规自建可能碰到的问题,重建过程中工程质量的控制问题等。
专家指导小组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