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在成都召开会议对我院和四川省第六建筑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的《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送审稿)进行了审查。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维护加固与房地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领导到会指导。审查委员会由来自全国有关部门和地区的十一位专家组成。
委员会对规范文本及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重点审查了修编组提交的七个问题,并形成如下主要意见:
1 提供审查的文本及有关资料完整、齐全、系统,满足送审要求。
2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送审稿内容成熟、编排合理、层次清楚,可操作性强,符合科学性、实用性、先进性的要求,能满足当前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工作的迫切需要,对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使用有重要的作用。
审查会议认为:该送审稿经调整、修改后,即可形成报批稿,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
科研技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