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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主编的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补强加固技术规范》(送审稿)通过审查

[日期:2010-09-21] 来源:  作者: [字体: ]

201091516日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在成都召开审查会,对我院和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会同湖南大学等11个单位共同编制的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补强加固技术规范》进行审查。会议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持,部标准定额司有关领导到会指导。审查专家委员会由来自全国有关部门和地区的十位专家组成。

审查会议上,主编单位提供了《砌体结构补强加固技术规范》送审报告、送审稿及条文说明、背景材料汇编、征求意见汇编等技术文件,并汇报了编制本规范的目的和意义、编制工作概况,并提出六个问题请委员们重点审查。

委员们对规范文本及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讨论,一致认为:

1  提供审查的文本及有关材料系统、齐全、完整,符合送审要求。

2  《砌体结构补强加固技术规范》的编制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有一定技术难度。编制组在广泛收集国内外试验实测数据、科研成果以及有关标准、规范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了大量验证性检验,较准确地掌握了我国市场上加固材料、产品的质量水平和存在的问题,为完成本规范编制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3  《砌体结构补强加固技术规范》送审稿内容充实,编排合理,层次清楚,可操作性强,符合国家标准科学性、实用性、先进性的要求,可满足当前工程实践的迫切需要,对保证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质量有重要的作用。

4  提交审查的六个重要问题,经审查专家委员会讨论认为:

1)该规范应定位为建筑结构加固设计的通用技术标准,建议更名为《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2)凡涉及安全和耐久性能的承重结构加固材料,必须进行强制性检验,其设计计算指标也应以强制性条文给出。

3)对粘贴纤维复合材加固法,应严格限制其适用范围。

4)建议删除涉及施工、验收、管理的条文。

5)同意下列10条作为强制性条文:

3.1.94.3.64.4.34.5.24.5.34.5.54.6.14.6.29.1.710.1.4

5  审查专家委员会还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意见(见会议记录),请编制组处理。

审查专家委员会认为:该送审稿经调整、修改后形成报批稿,尽快呈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

                                             科研技术部

                                             20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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