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队伍
自身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集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省国资委党委的要求,扎实推进集团公司党风廉洁建设的创新发展,集团公司制定了《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予以下发,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自今年起,集团各单位的纪检监察的自身建设将纳入当年度的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的自身建设,一定要按《意见》的要求设置纪检机构和配备工作人员,并于2010年9月5日前将落实情况书面报集团纪委办公室。
2010年4月2日
抄送:省国资委纪委、监察局
集团各领导,纪委、工会、团委及各部门。
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的意见
集团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及省国资委的要求, 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扎实推进集团公司党风廉洁建设的创新发展,现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对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织的自身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纪检监察组织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高度重视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的自身建设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做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战略部署,对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近年来,集团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作为企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重要监督管理机构,作为服务企业、推进企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为集团公司的改革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整体提高做了大量的工作,集团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集团公司改革改制步伐的不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推进,各项基础管理的不断深化,产值规模的不断扩大,党风廉洁建设工作面临的情况越来越复杂,任务越来越繁重,对纪检监察组织的自身建设及干部队伍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从目前集团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建设的现状看,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与任务要求不适应,与企业发展不协调,与组织功能不匹配的问题还客观存在。因此,各单位党委、行政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纪检监察组织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服务保障作用和教育监督作用,把抓好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建设纳入党委行政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工作,始终坚持对纪检监察的统一领导,经常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切实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全面履行职责,认真研究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按照精干、高效、适用的原则,在纪检监察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使用、干部培养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和大力支持。确保企业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建设符合上级的要求,满足工作的需要,适应企业的发展。
二、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需要和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抓好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思想、组织、能力、作风和制度建设,确保企业党风廉洁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新的形势和任务,对纪检监察组织的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不断增强纪检监察组织的责任性、纪律性、纯洁性,切实提高纪检监察组织服务企业发展、保障企业发展、促进企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 大力加强纪检监察组织思想政治建设
要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切实加强集团各级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纪检监察干部爱岗敬业、踏实肯干、刚直不阿、信念坚定的优秀品质和务实高效、争创一流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工作职业道德和公民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提高道德素质,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要加强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使纪检监察干部既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党委和集团公司党委的有关规定的组织者、监督者,又是遵纪守法的示范者,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队伍。
(二)大力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随着集团公司“三大任务”“六大板块”的整体推进,集团各单位要站在新起点,适应新形势,大力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构和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以推进集团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的整体进程。
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纪委全委会。各单位党委换届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换届选举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纪委全委会,认真制定纪委全委会议事规则,规范工作程序,制定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工作落实。
二是集团各单位设党委的必须设立纪委,配备专(兼)职纪委书记;设党总支(党支部)的要有一名成员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新建机构在配备领导班子的同时要逐步配齐专(兼)职纪委书记;集团及各单位直属在建重点大型工程项目要有专人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三是集团设纪委的单位,必须单独设置纪检监察工作机构,实行纪委监察合署办公(与其他部门合署的要予以调整),配备专职纪委副书记及适应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有特殊情况不能单设的,需报经集团批准。纪委副书记的任免由各单位提出人选,报集团纪委审查备案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各单位任免。各单位下属分公司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由各单位纪委具体负责,有条件的可配备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集团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调动)必须征求集团纪委意见。
四是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上述要求,本着精干、高效、适用的原则,于今年8月底以前调整好纪检监察组织机构,配齐专(兼)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并保持纪检监察干部的稳定性。
(三)大力加强纪检监察组织的能力建设
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内涵丰富、外延宽泛,涉及企业管理和经营活动的方方面面,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集团各级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要系统学习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程序和基本工作方法,并勇于实践,善于总结,真正做到学与用、知与行相统一。集团公司纪委将通过会议、讲座、经验(业务)交流和组织参加上级举办的纪检监察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质。集团公司及各单位纪委要搭建党风廉洁建设互动共享的协作平台,推进纪检监察的基础建设。要通过建立纪检监察办公、办案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建立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信息快捷交流传递系统,切实解决信息沟通交流不畅的问题。
(四)大力加强纪检监察组织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是抓好工作的重要前提,集团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作风建设作为加强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以良好的作风做好工作,树好形象,取信于企业广大员工。
集团各级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率先垂范,作好表率,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良好的自身形象去影响和带动企业各级干部和员工;要勇于坚持原则,做到一身正气,大胆监督、敢于查处,把自身形象体现在廉洁自律上,把自身素质体现在敢于负责上,把工作落实体现在工作效果上;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各单位纪委每年要安排一定的时间深入基层调研、检查和指导,并撰写调研报告或工作学习体会文章,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工作;要进一步提高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的组织协调能力,属于纪委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积极主动的去干,不属于纪委职责范围内的,要督促有关部门去落实,确保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要大力倡导开短会、讲短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作风,把抓落实作为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重心,全面履行教育、监督、惩处、保护的职能,做到谋划工作精心,思考问题细心,落实工作尽心,解决问题热心,努力提升工作水平,推进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五)大力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建设
集团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从强化工作流程管理入手,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制度。要通过完善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完善案件查办和案件审理的管理办法,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和教育培训的制度办法,完善监察和效能监察的管理办法,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流程化、制度化水平,使纪检监察工作有章可依;要建立各单位纪委向集团纪委的工作报告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逐步实行各单位纪委书记向集团纪委述职制度和各单位纪委书记评估本单位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报告制度;要建立纪检监察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以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为抓手,加强纪检监察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对责任不落实、连续2年履职情况较差的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负责人,将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进行责任追究。
三、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拨和培养,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素质建设
各单位要结合企业实际,高度重视纪检监察人员的培养、选拔和使用,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办法,切实把好“入口关”。要注重从懂经营管理、有政治工作经验、思想素质过硬、年富力强的干部中选拔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把那些党性强、素质好、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同志选拔到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上来。要加大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轮岗、调整、交流力度,通过在多个岗位任职,使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得到全面的锻炼和培养,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各单位党委行政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要通过培训、教育、上挂锻练等形式努力提高他们的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
集团及各单位要切实支持和指导纪检监察组织依据党章、党纪法规履行职权,保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对纪检监察干部遇到的实际问题,要给予妥善解决,应享受的待遇,要按规定给予落实,对必需的工作经费开支、办公设备和工作器材要予以保障,为他们做好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