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研院〔2007〕42号
院属各公司、设计分院:
按照6月12日院效能监察准备会议提出的要求,为保证效能监察现场实施阶段各项工作步骤的顺利进行,要求各单位对成本管理对应的现行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收集整理,汇总成册(复印件即可)并加上目录,于6月15日前交效能监察工作小组办公室(监审科)。
成本管理对应的现行规章制度涉及如下专业项目:
一、 劳务分包、劳动工资、人力资源;
二、 材料、设备管理;
三、财务管理;
四、专业分包;
五、工程预决算;
六、其它成本管理相关制度。
特此通知。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采集 制度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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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成员,张瀑副院长。
(共印1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