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现将申请余房分配的职工名单公示如下:
工测所14人:
敬治国、林 华、范 伟、赖 伟、罗 焱、吴 东、
曹 彬、郑铁华、魏明宇、朱 燕、谭春霞、雷 勇、
王 圣、蒋 锋。
工材所6人:
李 言、齐年平、徐创霞、刘 洋、黎红兵、刘延年。
抗震所9人:
张婷婷、陈雪莲、田志鹏、甘立刚、李德超、王 磊、
欧 洋、汪建兵、凌程建。
设计一所6人:
金 旭、罗 锐、雷 霆、胡 蓓、曹小畅、张建明。
设计二所6人:
张晶晶、白 毅、范道能、郑 柯、杨 琼、赵干荣。
地基所7人:
宋 静、任 鹏、蒋志军、廖中原、袁贵兴、张平川、
王 斌。
节能所8人:
曾 洵、周玉珍、黎 力、张剑峰、金 洁、张 红、
韩 舜、乔振勇。
结构所人5人:
汪锦林、肖 毅、吴宇环、李 杰、刘 洪。
预应力所9人:
霍晓敏、伍远明、刘培英、淡 浩、全 理、黄爱萍、
李 辉、牛 宝、罗 琳。
软件中心2人:
蔡媛媛、李文洁。
新技术公司2人:
刘明辉、钟志远。
监理公司3人:
胡燕生、杨开福、成涓涓。
建科公司4人:
左子武、张向芳、朱 勇、刘 强。
职能管理部门12人:
程 晶、瞿开利、吴 非、张 杨、靳 晶、李 阳、
姜 冰、穆 佳、喻莹洁、于彩霞、贾 飞、王 玥。
其他人员7人:
罗 蓉、陈 清、岳奇林、郑光全、彭竹贵、晏蔡灿、
杨永建。
请院职工根据川建院[2012]20号审议通过的《经济适用房余房分配方案》的条件,对上述申请人员是否符合余房申请资格给予监督。若发现有存在不符合《经济适用房余房分配方案》要求的申请人员时,向院监察审计部书面反映。反映情况时,请提供具体线索便于核实并开展相关工作。公示时间2012年6月19日至6月27日。
联系人:张季春
电 话:83370175 内线1702
电子邮箱:jw@scjky.cn,
另在科技大楼二楼设意见收集箱,接爱群众的情况反映。
2012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