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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外网站新闻发布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日期:2011-07-22] 来源:  作者: [字体: ]

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内外网站

新闻发布管理试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0722

第一条 为规范院内外新闻网站内容发布、更新的管理,保证内容更新及时、有效、合规,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院外部新闻网站和内部新闻网站的管理。

第三条 院外部新闻网站是我院对外宣传的形象窗口之一,是让外界了解我院的一个便捷通道,以下简称“院外网”,通过国际互联网均可访问院内部新闻网站是我院内部信息交流的平台之一,可用于文件发布、制度查询、新闻宣传、员工交流及文献视频共享等,以下简称“院内网”,院内网须通过院内部网络平台访问,特殊情况在互联网可通过代理服务器授权访问。

第四条 管理人员及权限

1、 网站设“游客”、“注册员工会员”、“新闻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权限的网站信息管理、发布、评论、浏览人员。

2、 在网站登录进行身份验证的直接访问者,均为“游客”,可访问网站,公开发布的所有信息。其他网站访问人员须登录认证后其相应权限才能生效。

3、 凡在网站注册并通过审核的我院员工均属于网站“注册员工会员”,注册时需备注部门名称和真实姓名。“注册员工会员”具备通过网络向网站推荐新闻、发表评论及查看注册员工会员”查看权限设定的特殊页面,推荐的新闻需“新闻管理员”通过网站管理平台审核后发布。

4、 “新闻管理员”可直接发布、修改授权栏目的新闻,审批授权栏目的待审新闻。各部门(公司。余同)负责人默认分配本部门分管栏目“新闻管理员”权限,各部门均需指定专门的“新闻管理员”。“新闻管理员”同时拥有注册员工会员”的权限。

5、 “系统管理员”负责对“注册员工会员”、“新闻管理员”的人员和权限进行设置和管理,也具备“新闻管理员”权限“系统管理员”各新闻栏目管理责任单位由科研技术部指定人员,在内网公布。

6、 新闻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均需事先注册为“网站会员”。

7、 院内网对注册会员增设有“注册员工会员”、“中层管理人员”等发文、签收分类管理选项,新闻、稿件发布时可按分类人员限定查看、签收范围。

第五条 内网新闻信息发布要求

1、 普通新闻由“注册员工会员”推荐,通知本部门或其他“新闻管理员”审核后即可发布。新闻管理员”也可直接发布新闻。

2、 重要新闻需部门负责人“新闻管理员”审核后方可发布,特殊新闻的新闻稿需事先报分管领导审批,具体识别条件、流程由各部门另行制定。

3、 凡无保密要求、涉及面广的、员工可能需要查看的有效管理文件、制度等文件,均上传到内部新闻网站方便员工查阅。需要限定内部员工才能查阅的文档,发布时可设置限定会员查阅选项,未登录、无相应权限的访问人员无权查阅。

4、 管理文件的网上发布,由文件发起单位负责发布及内容修订。本办法颁布后须网上公开的各类文件,抄送栏须注明“院内网发布”、“院内网签收发布”等字样,可减少纸质文件印制数量。

5、 科研技术部负责组织对管理文件应发布而未发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形成情况报告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

第六条 外网新闻信息发布要求

1、 外网各新闻栏目由相应职能部门负责管理,院外网新闻发布设立审批流程,推荐的新闻须由院外网部门负责人以上“新闻管理员”审核后,方可发布。

2、 特殊新闻的新闻稿需事先报分管领导审批,具体识别条件、流程由各部门另行制定。

3、 院内部管理文件除特殊情况外在外网发布。

第七条 特殊情况的处理

1、 发现发布新闻内容有误时,及时通知新闻发布栏目管理单位或发布人更正。

2、 发现有明显违反法律、法规等不应发布的新闻时,及时报告“新闻管理员”调整该新闻的查看权限,减小负面影响。不得删除相应新闻以保护现场,并报告分管信息化工作领导进行处理,其新闻记录删除处理需分管信息化工作领导批准。

3、 发生不能确定新闻内容调整的最终修改人时,由分管信息化工作领导负责组织人员查找相应人员及原因。

4、 凡违反规定发布不应发布新闻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人员,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触犯国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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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hkmwy@scjky.cn 电话:83373580 联系人:何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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