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发明人:
为做好科技成果转化的配套工作,确保专利权人的有效性,我公司专利的专利权人需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变更为”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单位为唯一专利权人的已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专利,由科研技术部统一办理权利人变更手续,专利清单详见附表。
二、已授权的涉及多个专利权人的专利,由于需所有权利人盖章确认,故由各发明人负责办理变更手续,所需费用优先支持从课题经费列支。
三、已提交申请尚在审查阶段的专利,在取得专利授权后、办理登记手续前,由各发明人负责办理变更手续,所需费用优先支持从课题经费列支。
四、为保障单位和各发明人的合法权益,即日起,所有以公司名义申请的专利,应在申请材料中注明专利权人和发明人。凡有涉及外单位或外单位人员的,提交申请时,需另行审批。
附表:科研技术部统一办理变更专利清单
temp_19111810413936.xls
科研技术部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