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和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的行业标准《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经过广泛征求业内各界意见后,已完成《规程》送审稿,并于2011年4月8日在四川成都召开了《规程》审查会。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程骐高级工程师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陈国义处长到会并作重要指示。
会议成立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白生翔研究员为主任委员,四川省川建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李琇教授级高工为副主任委员的审查委员会。审查委员会对《规程》送审稿进行了逐条审查,主要审查意见如下:
1、编制组提交的《规程》审查文件齐全、完整,满足工程建设标准送审要求。
2、《规程》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调查研究工作较充分,对重点修订条文进行了专题研究,总结了本《规程》自上一版发布以来国内有关设计、施工单位使用的经验和高校、科研单位的研究成果,调查分析了汶川地震中砌块建筑的震害,使本次修订工作更具有科学性。
3、《规程》送审稿编排合理,层次清楚,可操作性强,符合科学性、先进性的要求,《规程》新增了配筋砌体章节,充实了建筑节能等有关章节内容,能够满足当前工程建设实际的需要,对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的应用具有重要作用。
4、《规程》内容完整、条文清晰、规定明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审查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审查并建议:编制组根据审查意见对《规程》送审稿作进一步的修改与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报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
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2011年4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