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我院和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国家标准《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已按计划规定的内容完成了编制任务,经报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同意,于2011年3月25日在山西太原召开了审查会。会议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及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到会指导。审查委员会由来自全国的十一位专家组成。审查专家对规范文本及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讨论,主要审查意见如下:
1、提交审查的文本及有关资料系统、齐全、完整,满足工程建设标准送审要求。
2、《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编制过程中调查研究工作较充分,对重点修订条文进行了必要的试验研究,总结了本标准自上一版发布以来国内有关高校、科研单位使用的经验,使本标准的编制更具有科学性。
3、《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送审稿内容齐全,编排合理,层次清楚,可操作性强,符合科学性、实用性、先进性的要求,满足当前科研和工程实际的需要,对规范和统一砌体的力学性能试验方法具有重要作用。
审查委员会认为送审稿经调整、修改后,即可形成“报批稿”,报主管部门审批。
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