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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筑保温节能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检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2-05-30] 来源:省建设厅网站  作者: [字体: ]

川建质安监协检字[2012]4

各相关检测机构: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市场行为,确保检测数据的公正性、准确性和科学性,促进检测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四川省建筑保温节能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检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川发改价格[2012]369号,以下简称《通知》)。

    一、根据《通知》第六条规定涉及到与环境监测材料有关的监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参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函》(川价函[2007]6号)执行的规定,为了便于我省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机构正确理解和执行,检测分会组织相关专家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函》(川价函[2007]6号)规定对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物涉及的检测项目收费标准进行了对应测算,并组织相关检测机构进行座谈,现将对应测算的收费标准(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通知》中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耐候性检测每组收费2800元系笔误,经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处同意,应按照每组28000元收费执行。

附件:四川省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

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四川省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

 

序号

检测类别

检测

(试验)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注

1

民用建筑室内空气中污染物质

甲醛

样本

75

样本总数少于10个(不含10个)时,加收30%;样本总数50个(不含50个)以上时,按收费标准的70%收取;样本总数100个(不含100个)以上时,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

 

样本

75

样本

145

TVOC

样本

785

样本

250

2

土壤中氡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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