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检测室、职能部门:
根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有关规定及安排,2020年01月中旬将对检测中心进行实验室、检验机构复评+变更现场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安排
2020年01月10日下午,专家报到;
2020年01月11日上午 至 2020年01月12日下午,开展现场评审。
二、评审依据
一)实验室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CNAS-CL01-A002: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A006: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准则在无损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A01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金属材料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A018: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建设工程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A022: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建材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其它相关认可规则文件
二)检验机构
CNAS-CI01:2012《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
CNAS-CI01-G001:2018《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的应用说明》
CNAS-CI01-A005:2018《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建设工程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I01-A011:2018《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建筑节能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
其它相关认可规则文件
三、评审范围
全部要素,申请认可的全部技术能力。
四、相关要求
1、各检测室、职能部门提前做好相关安排,指定人员负责相应资料、受检项目准备以及过程中的陪同、协调等工作。主要工作人员建议进入“2019年CNAS监督评审群(370485862)”以便获取有关信息、通知。
2、具体的首次、末次会议时间待通知。
检测中心办公室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