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合体投标含义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行为。
二、联合体投标主要法律风险
联合体的主体资格法律风险,根据规定联合体需具备建设工程项目的资质要求,包括全部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要求,否则可能产生投标无效,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违约责任等不利后果。
对外的连带责任风险,连带责任是联合体成员的对外责任方式,意味着联合体成员应为非己方过错承担责任,实际增加了联合体成员不可预测的风险。
内部责任风险承担,附随投标书提交给招标人的联合体协议较为简单,多为向招标人的项目连带风险承诺,少有对联合体内部成员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进行约定。
三、联合体法律风险的应对策略
慎重选择联合体合作方,在组成联合体前要充分了解拟加入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情况。首先,应对项目具体情况有详细的了解,确保联合体各单位的资质达到法定最低资质和招标文件关于资质的要求,施工能力和条件具备工程实际需要;其次,审查拟投入该项目的技术人员、设备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细化联合体内部协议条款,实现责任到人,权责明确,实现有效管理和高效合作,在联合体内部应明确如下问题。
(1)各方权利、义务和合作责任的分担,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的代表权限,联合体内部关系及责任划分;
(2)项目管理模式,明确联合体定期沟通的方式和渠道,确保联合体内部的协调机制有效运作;
(3)资金、设备、材料周转,确保工程款项支付明确,施工设备调配、材料周转安排合理,施工组织有序、高效;
(4)约定管理费用的分摊比例与投入方式;
(5)联合体的法律及经营风险应由各成员合理分担;
(6)联合体的保证责任应合理划分,保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预付款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及工程保险等;
(7)明确不可抗力的含义;
(8)明确联合体内部纠纷的处理程序。
发展与经营部
2019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