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定义
债权是指债务人未按协议约定期限给付款项所形成的欠款,包括工程承包合同项下的未办项目结算、已办项目结算未办财务结算、已办财务结算的项目超过付款期和在建项目、停工项目超过付款期所形成的欠款,以及其它合同项下超过约定付款期所形成的欠款。
二、债权分类
参照《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债权管理办法》,我院下属一线部门(公司)的债权可分为Ⅰ(正常债权)、Ⅱ(预警债权)、Ⅲ(危险债权)三类:
Ⅰ类(正常债权):指债务人资产状况良好,以往信用尚可,不推诿债务,不托辞拖延,债权时间在1年以内的,通过友好协商能够绝大部分回收欠款的债权。
Ⅱ类(预警债权):指债务人资产状况一般,推诿债务,故意托辞拖延,债权时间在1-3年间,所负债务数额较大或是快过诉讼时效需要加紧催收的债权。
Ⅲ类(危险债权):指债务人资产状况较差,债权时间在3年以上,工程进度款多次催收不能实现,债务人具有逃避债务支付的主观倾向,债权风险明显且大,通过诉讼可能实现或者不能实现的债权。
三、债权管理建议
1、自查应收账款,整理催收证据。超过正常回款周期的债权我们都应予以重视,各一线部门(公司)负责人根据债权风险数据信息对应合同应及时进行自查,整理最近一次催收证据和催收信息(项目名称、催收时间、催收方式、债务人反馈情况、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
2、结合证据,进行风险评估。若经多次催收无果应及时携带合同和最近一次催收证据到经营部共同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进行催收回款,如公司函、律师函、申请支付令或提起法律诉讼等措施,用以降低债权风险。
3、前置法律风险提示。债权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并应置于与施工生产、成本管理、安全质量管理同等重要的位置,各一线部门(公司)应及时清理、统计、跟踪未了债权,也应将法律风险提示贯穿合同始终,才能真正有效地防范、减少经营法律风险,促进我院更加安全稳定的发展。
发展与经营部
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