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有效衡量职能部门及负责人工作绩效,配套实施绩效薪酬分配,激励职能部门及负责人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能力,现组织开展职能部门及有关负责人2019年上半年工作绩效考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采用书面评分方式。具体内容、相应分值详见《职能部门工作考核评分表》、《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作考核评分表》。
二、“考核评分表”分A表、B表。A表发放至院领导;B表发放至研究所(包括设计所)、院属全资子公司。院领导及上述部门、单位对照各职能部门职责、2019年度工作安排要点及2019上半年工作总结等资料进行考核评分。
三、按回收的有效评分表计平均值统计。评分统计中,院领导的考评占40%权重,其余考评占60%权重;在职能部门负责人评分统计中,对其个人的考评占40%权重,对其所辖部门的考评占60%权重。
四、统计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考评结果用于2019年7-12月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绩效薪酬分配。
五、考评表请用原件填写,复印件无效。完成后的考评表于2019年8月9日院办组织人员统一收取。
六、被考评部门及人员:院办公室、科技部、经营部、生产部、财务部、纪委办(监审部)、工会办、物管部、党工部及其负责人。检测中心张剑峰纳入此次考评。
附件:1.职能部门工作考核评分表
2.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作考核评分表
2019年8月5日
temp_19080509436532.rar职能部门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temp_19080509412380.xls职能部门及负责人考核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