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国务院放假安排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19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5日放假,与周末(4月6日、7日)连休。
二、劳动节:5月1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4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上班。
三、端午节:6月7日放假,与周末(6月8日、9日)连休。
四、节假日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全体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院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