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集团工会《关于认真做好集团工会2016-2018年度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川华工【2018】54号)文件精神,经各支会民主推荐,工会委员会研究,现将我院推荐情况公示如下:
1.优秀工会工作者:张扬
2.优秀工会女职工工作者:刘志燕
3.优秀工会之友:王德华
4.优秀工会经审工作者:贾飞
5.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谭春霞
在公示期内,欢迎广大会员群众通过信函、电话(实名)或直接到院工会办、监察审计部反映情况。公示时间为12月5日-12月11日。
联系部门及电话:
院工会办:18382284959
院监审部:83370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