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关于刘延年、刘强、陈晓帆职务任免的通知
四川省建科工程技术公司:
聘任:
刘延年为四川省建科工程技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刘强为四川省建科工程技术公司副总经理。
根据我院初聘中层管理人员执行试用期的规定,刘延年、刘强任职试用期为九个月(2018年6月至2019年2月)。
免去:
陈晓帆四川省建科工程技术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院长:王德华
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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