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放假安排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二、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三、端午节:6月18日放假,与周末(6月16日、6月17日)连休。
四、节假日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全体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院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