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我院《员工年度考核办法》,现将开展2017年度员工年度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与我院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包括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均参加本年度考核。见习期内的员工不参加年度考核。
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按院《中层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劳务派遣员工参照《员工年度考核办法》组织考核。
院属各公司也应结合院的整体安排组织开展公司全体员工的年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员工2017年度内的工作实绩、工作能力。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行为作风和素质修养。如遵纪守法、敬业精神、团结协作,还包括廉洁从业、遵守职业操守等。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实际作业能力和创新进步意识。如工作岗位胜任能力、吸收掌握新知识和新技术的能力、内外沟通、技术交流能力等。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如服从工作安排的情况、工作认真负责和积极主动的情况、出勤状况等。
绩,主要考核工作绩效情况。如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工作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及其影响,以及创造的经济效益、获得的表彰、荣誉和奖励等。
各部门对不同岗位、不同层面的员工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要求,要以各岗位的职责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对照评价。如涉及具体量化、细化的考核指标应有书面资料。
三、考核工作分为分组考核、院考核委员会审核、院务会审定考核结果等步骤。其中,分组考核环节由考核组负责组织员工进行书面总结和自我评价,并形成考核组考核评语及考核等次的建议意见。
四、院考核委员会由王德华院长任主任,成员为:邓胜权、吴体、张扬、郭灵、赖伟、贾飞、练书丽。
考核组分组及组长详见附表。各考核组工作成员不少于3人,由组长提名,在2018年1月25日前报院考核委员会确认。
五、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人数控制在参加考核员工总数的10%以内。
六、年度考核结果将用于员工职务晋升、职称调整、奖惩、薪酬福利等相关待遇方面,广大员工应当高度重视,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加考核。在考核总结及述职中应当认真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年度考核各级组织成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实事求是,对员工予以客观公正的评价。
七、2017年度员工考核工作计划在2018年2月中旬内完成。具体工作协调由院办公室负责。
附件:
1.考核组分组及组长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