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我院2018年元旦放假安排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元旦节:1月1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2017年12月30日、31日)连休
二、以上安排,各部门、各单位遵照执行,
三、节假日期间务必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工作,若发生重大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员工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和假期。
特此通知
院办公室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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