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研党[2015]41号
各党支部: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始终保持廉洁自律,是党员的基本要求。按照集团党委要求,为推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院党委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了《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知识竞赛活动的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党支部按照要求,认真抓好学习贯彻,推动《准则》和《条例》深入贯彻落实,形成全体党员讲党性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始终保持企业健康发展环境。
附件:《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知识竞赛活动的方案》
中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委员会
2015年12月17日
附件:
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党员学习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竞赛活动的方案
为推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简称《条例》)的学习贯彻,教育引导各级党员树起道德“高线”,划清纪律“底线”,根据关于印发《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知识竞赛活动的方案》的通知(川华党〔2015〕150号)的要求,我院将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为推进《准则》《条例》知识竞赛活动的顺利实施,成立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由院党委书记邓胜权任组长,纪委书记张扬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院纪委书记张扬兼任办公室主任,院党委工作部、纪委办、团委负责人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二)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职责
1.党委工作部:主要负责加强与上级党委的协调沟通,组织院全体党员(包括离退休党员)参加竞赛,按要求做好统计汇总工作;负责并落实竞赛全过程的宣传报道、撰写工作简报,收集整理制作活动影视资料、并按时向集团党委报送等工作。
联系人:靳晶 电话:83370276
2.纪委办:主要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具体实施及工作信息、工作总结报送等工作。
联系人:刘志燕 电话:83370276
3.团委:主要负责配合集团团委做好电视竞赛人员选拔工作。
联系人:喻莹洁 电话:83331213
二、竞赛内容及方式
(一)竞赛内容
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二)竞赛方式
根据集团党委要求,结合我院实际,采取试卷竞赛活动方式,以支部为单位组织院全体党员(包括离退休党员)开展竞赛活动。
三、竞赛工作要求
各党支部要抓好两个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要牵头抓总落实好竞赛活动各项工作,确保党员全覆盖。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答题,不可弄虚作假。每名党员的答题卷以支部为单位汇总交由党委工作部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