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明确各部门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工作流程,同时为我院人才招聘、培训、晋升、薪酬及绩效考核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更全面的依据与支撑,请各部门、各单位积极配合开展部门岗位职责健全及完善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院各职能部门根据部门职责以及已有资料,充分结合当前岗位情况全面完善各管理岗位的岗位名称、岗位主要职责及工作内容,并提出岗位任职条件建议;
二、各研究所、设计所(软件中心)提交:本部门负责人,即所长(副所长)、主任工程师岗位职责;项目组长(项目负责人或专业组长) 的主要职责及任职条件建议;
三、 院属各公司提交:公司负责人(包含副职及总工程师)岗位职责;公司各职能部门管理岗位、主要技术岗位、项目部负责人的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各部门、各单位遵循职能明确、责任清晰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仔细填写《部门岗位职责说明书》,并于2015年12月20日前提交院办公室(电子版)以便组织协商讨论,按计划推进下一步工作。
附件: 1.部门岗位职责说明书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