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职工素质工程建设活动嘉奖人员材料的通知
工会各支会:
根据华西集团公司“关于继续开展‘职工素质工程’建设活动的通知”(川华党[2006]25号)文件精神,我院职工积极投入到‘职工素质工程’建设活动中,成绩突出。“职工素质工程”主要实施“再激励”奖励计划,集团公司将对取得以下成绩的职工给予通报表彰奖励。
奖励范围:
1、通过自学或单位送培等形式,取得相关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的:
2、研究开发的新技术、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有关部门证书或奖励的:如荣获的发明专利、科技成果奖等。
3、在研究开发的新技术、新成果方面取得重要突破,并在国家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
4、遵守社会公德,在见义勇为,扶贫济困,拾金不昧等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反响强烈或受到省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的:
5、获得省以上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党政群机关授予的各类荣誉称号的:
2013年取得以上成绩的职工,请于4月23日前将证明材料(复印件)报院工会,由院工会统一上报。各支会要认真组织,不能漏报。
特此通知。
院工会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