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研院【2014】43号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2014年第11次院务会的决定,现按照我院《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开展综合结构所副所长的公开选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
综合结构所副所长(一名)。
二、主要工作职责
协同综合结构所负责人开展本所科研、生产、经营及管理工作,完成院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参加选聘基本条件
具备综合结构所主要业务的相关知识,并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年以上科研或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经验;
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四、选聘岗位按院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享受相应待遇。
五、选聘范围及报名
凡符合选聘条件的我院员工不限现有部门和岗位均可自愿报名参加选聘,相关部门和单位也可民主推荐。
六、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
采用公开张贴、内网发布等方式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初审
院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受理个人自荐和民主推荐报名,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并公布初审结果。
3)初选考核
初审合格人员均参加初选考核。初选考核的方案由初选考核小组负责制订,报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初选考核小组由部分院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党工部和院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4)确定人选及考察
院务会根据初选考核结果确定考察建议人选;院党委审查决定考察人选后组织考察。
5)由院行政决定聘任人员并履行聘任手续。
七、参加选聘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8日。工作联系人及电话:郭灵 83331213 (1205)
二〇一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