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研院〔2014〕42号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我院《中层管理人员退出岗位暂行办法》(川建研院[2014]41号),张渝林、周晓峰、刘广均、刘晖四人符合中层管理人员退出岗位条件,从2014年4月起按“退出岗位”人员管理。
特此通知
二○一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