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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2009—2013年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先进单位(集体)的通知

[日期:2014-03-18] 来源:  作者: [字体: ]

集团各单位:

自2009年集团第六次劳模、先进表彰大会以来,广大职工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集团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涌现出了大批模范人物和许多先进事迹。为表彰他们的功绩,集团党政工决定:在2014年“五一”劳动节前夕,在全集团开展劳模先进评选活动,召开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第七次劳模、先进表彰大会。现将2009-2013年劳模先进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为搞好本次劳模先进评选工作,决定成立集团劳模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及表彰的评审工作。组成人员为:

组  长:刘  平

副组长:陈贵林、杨  斌、杨再德

          成员: 李  佳、李晓婷、吴建宇、朱  军、杨海军、张  明、

            付  晓、赵崇贤、苟利民。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工会,办公室主任由李晓婷担任,副主任由舒泽光担任,负责评选及表彰的日常工作。办公电话:028-83347433;E-mail:848393018@qq.com。

二、 评选表彰规模(名额分配表附后)

(一)劳模:50名

(二)先进生产(工作)者:90名

(三)先进单位:指集团下属单位和直属分支机构,不分配

名额,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申报;

(四)先进集体:40个,指集团机关各职能部门(事业部、

实体),各单位控股公司、部门、分支机构、项目(处、厂、站、科室)、劳务队(班组)等。 

三、 评选原则及程序

按照《四川华西集团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先进单位(集体)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川华西发〔2012〕92号)的规定进行推荐评选。

(一)评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向生产一线倾斜的原则;坚持亏损单位(集体)不能评选先进单位(集体),亏损集体的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选劳模先进的原则;坚持按照民主程序,自下而上推荐,接受群众监督,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参与评选劳模先进个人,中、高级管理人员的评选从严掌握。

(二)评选出的劳模、先进中,一线职工比例不少于60%,科技人员不少于10%,同时注意考虑党群干部、女职工和青年职工的比例,注意考虑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者的比例,评选的先进集体中一线的集体不少于50%。

(三)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由被评选人所在单位提名,经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职代团组长会议)讨论通过,所在单位党委、行政、工会联席会议确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集团劳模先进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集团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集体)

1.评选先进单位的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作用发挥好,群众威信高,五年中至少两次获得集团“四好班子”称号,领导成员中无违法违纪行为。

2.尊重职工民主权利,职代会制度健全,坚持厂务公开,坚持签订集体合同和三个专项集体合同,坚持定期评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坚持按规定向职代会报告工作。

3.实施科学管理,严格规章制度,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较大安全事故发生。

4.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成效显著,无亏损记录,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明显,没有严重的群体性事件。

(二)劳动模范及先进生产(工作)者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在生产和工作中成绩突出。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中有所创新,能及时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维护企业稳定。

2.钻研科学技术,开展小改小革和技术发明,精通本职业务,在经济技术创新工作中成绩显著。

3.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在经济管理活动中成绩突出。

4.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基层服务态度好,基层反映好,指导帮助解决问题成效突出。

5.在抗震救灾过程中表现突出,为维护企业稳定、保护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作出重大贡献的职工

五、奖励表彰

受表彰的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由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授予“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劳动模范”和“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发给证书和一次性奖金;先进单位(集体)颁发奖牌。集团于2014年“五一”前召开表彰大会,举行颁奖仪式。大会前后,集团宣传报道中心将连续宣传报道劳模先进的事迹。

六、其他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五年一次的劳模先进表彰是集团广大职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可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保障评选工作顺利实施。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及要求,宣传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事迹及经验,使广大职工评有标准、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二)要严格把关,做好宣传。推荐、评选劳模和先进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按评选程序逐级推荐评选,把推荐评选的过程作为宣传先进、激励斗志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要认真组织,规范材料。评选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先进单位(集体)上报材料需打印,不得复印,并按以下要求上报:

1.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填报《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后)一式二份,《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二份,并同时上报相应电子文档;推荐的劳模需上报电子版照片,红底免冠,并写上“单位--姓名”;推荐的劳模和先进生产(工作)者是项目经理的,要上报其2009-2013年所承建工程项目未亏损和无违法违纪行为的证明意见,需由公司总经理和党委书记签名,公司盖章。

2.先进单位(集体)填报《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先进单位(集体)推荐审批表》(附后)一式二份,《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二份,并同时上报相应电子文档。

3.上述材料(包括公示情况,注明无异议并盖章)于2014年3月25日上报到集团劳模先进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评选劳模先进名额概念的说明

2.劳模、先进推荐名额分配表

3.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

推荐审批表

       4.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先进单位(集体)推荐审批表

               

                         中共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四 川 华 西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2014年3月4日

 

 

附件1:

评选劳模先进名额概念的说明

 

一、一线职工工人、项目经理、管理人员

一线职工指分公司及以下单位职工;工人指操作层面的职工;项目经理指项目、处、厂、站、医院科室等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指非工人以外的所有人员。

二、一线集体

指各单位控股公司、分公司以下部门、分支机构、项目(处、厂、站、科室)、劳务队(班组)等

三、单位名额分配

各单位的名额分配按照集团各单位工会组织关系划分,其中集团机关包括集团机关工会所管理的职能部门、事业部、实体等。

 


           temp_14031809192654.xls 附件2 劳模先进推荐名额分配表


          temp_14031809293569.doc 附件3 劳模先进生产(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temp_14031809307009.doc 附件4 先进单位(集体)推荐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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