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外部《安全生产协议书》相关问题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鉴于在各部门承接业务时,有委托方需要与我院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等文件的情况;现依据我院《安全生产体系管理手册》将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1、 项目负责人负责识别项目中的不安全因素,策划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并结合委托方的安全管理要求编制适用于本项目的专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2、 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方案》的审核,并对项目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查。
3、 审核后的《方案》作为签订外部《安全生产协议书》的必备附件,并报生产管理部备案。
生产管理部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