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劳动管理制度,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形成优良的企业风气,现针对目前的我院劳动纪律管理中出现的情况,提出以下要求:
一、 各部门要切实把劳动纪律管理抓到实处,加强劳动纪律执行力度。要重视考勤工作,与院办公室配合协调,严格执行院的考勤制度。
1、各部门均应建立考勤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考勤,按院统一制定的考勤表登记考勤结果。
2、考勤内容包括:出勤、各种脱产(半脱产)学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年休假、换休假、旷工等。
3、员工休假严格按我院《员工休假管理办法》(川建研院[2005]93号)执行。凡未经批准休假、续假而缺勤者,除特殊情况外,均以旷工处理。
4、每月3日以前各部门将上月考勤登记表综合后交院办公室。办公室按我院《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川建研院[2005]95号)和《员工休假管理办法》的规定通知院财务处扣发工资。若部门不能按时报送考勤情况,造成员工工资延误,应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
二、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各自的工作性质、特点近期内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纪律自查自纠,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对本通知下发后出现的各类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严肃处理。
三、考勤表从3月起开始报送。
特此通知
附件:部门考勤台帐
temp_14030711002531.xls
部门汇总考情表
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