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研工〔2013〕1号
关于开展“2012魅力建研院精彩记忆”
推选活动的通知
工会各支会:
为弘扬和构筑我院的企业文化,培育我院广大员工所认同的企业精神,从不同角度反映员工的工作风貌和生活情趣,将开展“2012魅力建研院精彩记忆”推选活动。通过该活动的推荐、评选及宣传过程,将2012年发生的值得重温的记忆和精彩的瞬间再现出来,以增进员工对全院工作及职工工余生活的了解,增强团队意识,促进我院和谐发展。
一、主办单位
院工会、团委
二、参选条件
在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我院科研、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建设工作中发生的,对推动我院发展具有一定积极意义的团队和个人行为,值得员工重温的记忆和精彩瞬间均可参选。可以是有一定影响的业务项目、科研成果、管理措施、公益活动以及频繁使用的特殊“语句”、“图片”、“视频”等,并可加入工会、团委活动所提倡的积极向上的娱乐性和趣味性元素。
三、活动方式
采用员工和单位(部门)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数量不限)。网络投票、工会支会投票与评选委员会投票共同评选,确定前十名进入“20121魅力建研院精彩记忆”名单。对进入前十的、能明确对象的团队(除院本身)和个人以及推荐人予以一定的物质鼓励。
四、推选程序
1.推荐申报。单位(部门)、个人均可申报推荐材料,按照《推荐材料格式要求》填写申报材料(见附件)并附推荐理由、关键词、相关图片、视频、推荐人等资料,于2013年1月30日前以电子文档或书面、光盘等方式投递至公布的邮箱及联系人。网上公布推荐项目。
2.明确投票项目。2013年2月15日前,评选委员会对各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筛选、合并、汇总,由评选委员会不记名投票推举出20个左右的项目作为正式投票项目。
3.评选投票。网络投票持续5个工作日以上,至评选委员会投票结束时终止;工会支会投票每个支会十张选票在评选委会投票结束前完成,评选委会投票结束随即进行统计计算工作。评选委员会投票采取项目情况介绍、讨论后举行不记名投票的方式。
4.汇总排名。根据网络投票、工会支会投票和评选委员会投票情况,综合得分排出前十名。其中:网络投票分值占20%,工会支会投票分值占30%,评委投票分值占50%,综合得分=∑(项目票数÷总票数×相应投票分值比例×100%)。
5.结果公布。以张贴宣传、网络宣传等方式公布评选结果,对当选的事件能明确对象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给项目推荐人给予鼓励(同一项目以先报送人为推荐人)。
五、评选机构
1.评选委员会。由院领导代表、工会代表、团委代表、职能部门代表、业务部门代表、独立法人单位代表、女职工代表、青年职工代表、支会主席、老专家代表共同组成。
成 员:成涓涓、淡 浩、邓胜权、高永昭、黄爱萍、
何开明、何开朴、姜 冰、杨 琼、赖 伟、
刘 沁、杨 岚、郭 灵、欧 洋、谭春霞、
汪锦林、王德华、王永维、吴 非、程 晶
喻莹洁、张剑峰、张 扬、张载树、张成林、
覃帮程、陈晓帆、袁贵兴、毛海勇
2.评选工作小组:
组 长:张 扬
成 员:刘志燕、张剑峰、喻莹洁、张 杨(监审部)
李文洁、佘美蓉
联系人:刘志燕 电话:83370276 (1701)
邮 箱:gh@scjky.cn
喻莹洁 电话:83372256 (1205)
邮 箱:453122947@qq.com
团委QQ群:55382897
附:《推荐材料格式要求》
院工会 团 委
2013年1月4日
主题词:开展 魅力建研 推选活动 通知
—————————––––––––––––––––––––––––––––––––––––抄送:集团工会;院领导,纪委,团委(内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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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5份)
附件
推荐材料格式要求
1.推荐项目名称: |
2.推荐关键词: |
3.推荐理由:(300字以内) |
4.相关图片、视频资料 |
5.项目推荐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