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检〔2012〕7号
各检测室:
围绕我检测中心在全省积极分区布点、设立分支机构的经营发展思路,为做好相应的技术管理工作,加强经营发展与生产管理的相互支撑和协调,经12月12日中心领导工作会研究,决定在检测中心按专业设置副总工程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检测中心主要业务领域及专业,结合人员情况设置副总工程师。中心副总工程师的主要职责包括:
1.全面负责本专业领域技术工作,在总工程师领导下,保证检测工作的实施质量。
2.协助质量负责人做好中心质量体系的运行与监督检查工作。
3.协助总工程师做好新增项目的评审工作。
4.审查本专业领域的非标准检测方案。
5.签发中心本专业领域的检测报告,审查重要检测报告和仲裁报告。
6.负责组织处理本专业领域检测技术事故。
7.协助中心总工程师解决中心的重大技术问题。
8.完成中心总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为加强同一专业领域的技术交流和管理工作,统一同类检测报告的工作深度和工作内容,结构检测鉴定类专业的副总工程师原则上签发本专业领域内非本人所在检测室的报告。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设置 岗位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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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中心领导,各职能部门。(内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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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