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3年元旦放假安排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12月29日(星期六)、12月30日(星期天)照常休息;2012年12月31日至2013年1月3日放假,共4天。2013年1月4日开始上班;2013年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二、放假前各部门、各单位应合理安排好各项工作,放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加班。
三、节假日期间务必注意安全防范,防火防盗;注意安全维稳工作,如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