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设计一所、工程材料所主任工程师选聘工作的通知》(川建研院【2012】27号)文件精神,院办公室会同党工部、监审部对推荐(自荐)参加设计一所、工程材料所主任工程师选聘的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现将初审结果公布:
一、设计一所主任工程师推荐(自荐)人员
皮玻,男,1963年6月出生,1984年天津大学给排水专业毕业,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28年,高级工程师。
郑柯,男,1981年1月出生,2003年东南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毕业,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9年,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经审查,皮玻、郑柯均符合参加设计一所主任工程师选聘的资格。
二、工程材料所主任工程师自荐人员
毛海勇,男,1972年8月出生,1995年重庆建筑大学工民建专业毕业,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17年,高级工程师。
经审查,毛海勇符合参加工程材料所主任工程师选聘的资格。
院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