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我院2012年清明、五一、端午放假安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
二、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三、端午节:6月22日至24日放假,共3天。
四、各部门、各单位提前安排好各项工作,节假日期间务必注意安全、保卫工作。如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员工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和假期。
特此通知
院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