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庆祝建党90周年文艺演出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集团党委《关于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川华党[2011]1 8号),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歌颂党的正确领导,抒发我院广大职工爱党爱国的情怀,充分展示全体职工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推进我院企业文化建设,为实现新的跨越发展提供精神动力,经院党委研究决定,于“七·一”前夕组织我院党员职工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文艺演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组织安排
文艺演出由院党委统一领导,院党办牵头,工会、团委配合共同筹备,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工会支会协助,院属各单位(部门)行政领导要大力支持庆祝活动的开展。
二、参加人员
各支部党员都应参加(含离退休党员)、职工群众要积极主动参加所属支部组织的活动。
三、活动内容
以歌颂中国共产党90年的光荣历史和丰功伟绩为重点,唱响中国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进一步坚定全院职工的理想信念,增强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四、活动要求
1.每个支部至少准备一个节目。内容形式不限,小合唱、对唱、独唱、歌伴舞、歌曲联唱、诗歌朗诵等。
2.此次文艺演出将由院领导和每个在岗支部推选一名人员组成评委,对演出节目进行打分评比,评选出前三名进行表彰奖励,其余支部将给予参与奖。
3.请各支部认真准备演出节目,要合理安排时间练习,进行教唱、排练。希望各个支部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继承和发扬我党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既保证演出节目的高质量、高水平,也不搞铺张浪费。
4.上报时间:5月30日前,请各支部将表演节目上报党办(电话:83370276,内线1701)。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